2月的最后一天新疆电力联合治安联防人员共同对重要线路进行了一次特别巡视。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后,该公司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迅速落实群防群治力量,主动联合治安联防人员开展线路巡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今年2月13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了 《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了坚持“政府领导、单位负责、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依托现有资源,以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防范措施,严防电力设施被袭击破坏的指 导思想。通过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形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重要目标和重要部位的管控效能,提升安全防范和防恐怖 袭击能力,有效预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各类涉及电力设施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损失。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新疆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特高压等“疆电外送”工程的投运,电能质量分析仪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国网新疆 电力公司树立了“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的工作理念,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关口前移,在预防和处置上寻找突破口,全面打造公司领导“给力”、职能部门“合 力”、内保系统“发力”、公安部门“借力”的“四力驱动”工作模式,多次向自治区公安厅反映、汇报当前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最终促成自治区公安 厅制定印发了《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实现了政企联手护电的工作格局,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公安机关接到盗窃破坏、外 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 特别是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导致重大恶性设备事故、酿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案件,要集中力量全力侦办、依法处理。
指导意见从落实责任、落实人防措施、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加强电力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完善联动机 制、严厉打击各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和加强宣传引导九个方面对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掌握辖区内电力企业底 数,逐一登记造册、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建立联络联动机制。条件允许的,应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城镇“网格化”巡逻防控范围内。